# 首次签订合同,税务申报有哪些优惠政策?

作为一名在财税行业摸爬滚打了近20年的中级会计师,我见过太多创业者拿着“人生第一份合同”时既兴奋又迷茫的样子——他们可能为拿下订单激动得一夜没睡,却对合同背后的税务优惠一无所知,甚至稀里糊涂地错过了政策红利。说实话,这事儿太常见了。去年我遇到一位开餐饮店的朋友,第一次签订食材采购合同时,压根不知道自己符合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免税条件,结果多缴了近万元税款,后来还是我们帮他做了退税申请,才挽回了损失。国家为了鼓励创业创新,针对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其实有一系列税务优惠政策,但很多企业主因为对政策不熟悉,要么“不敢用”,要么“不会用”。今天,我就以加喜财税秘书12年的服务经验,把这些政策掰开揉碎了讲清楚,希望能帮大家把该省的税都省下来,让创业之路走得更稳当。

首次签订合同,税务申报有哪些优惠政策?

小微增值税优惠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可以说是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最容易“捡到”的政策红利。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具体来说,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超过500万元的,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这里有个关键点:很多企业主以为“首次签订合同”才有优惠,其实只要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无论是不是第一次签合同,都能享受,但首次签合同时,企业往往处于起步阶段,销售额大概率在免税范围内,所以这是最容易落地的优惠。

举个例子,去年我们帮一家新注册的设计公司做税务申报,他们第一个季度签订的设计服务合同总额是28万元,按照政策完全可以享受免税。但老板一开始担心“免税会不会被查”,还特意让我把合同金额拆分成三个10万元分开开票。我跟他说:“您这完全是多此一举,政策里没要求拆分,只要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合并申报就能免税,拆分反而容易引起税务机关对收入确认合理性的疑问。”后来我们直接按28万元申报,一分税没缴,老板直呼“早知道这么简单,就不用折腾那么久”。这里要提醒大家:免税申报时,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附列资料,在“免税销售额”栏次填写数据,同时保留好合同、发票等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可能有人会问:“如果季度销售额刚好超过30万元,比如31万元,是不是全部都要按1%缴税?”还真不是。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季度超过30万元),但未超过500万元的,仅对超过部分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比如季度销售额31万元,其中30万元免税,1万元按1%缴纳,也就是100元税款。这个“超额部分优惠”很多人容易误解,以为超过就要全额按1%缴,其实政策很人性化,只对超出的部分征税。我们去年遇到一家建材销售公司,季度销售额32万元,财务一开始按32万元×1%=3200元缴了税,我们复核后发现多缴了300元,帮他们做了退税申请。所以,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的纳税人身份(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如果是小规模,就要把销售额和免税临界点算清楚,别多缴冤枉税。

另外,2023年有个新变化: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这意味着,未来几年,小规模企业签订合同后,依然可以享受这个低税率优惠。不过要注意,如果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会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不能再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所以,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如果预计年销售额会超过500万元,要提前规划,比如合理拆分业务主体,避免“被动转一般纳税人”导致税负增加。

所得税减免红利

企业所得税优惠,是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能享受的“真金白银”红利。对于新成立的小微企业,国家有两项核心优惠:一是“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二是“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先说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这类企业可以享受“分段式”减免: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实际税负5%);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实际税负10%)。

举个例子,我们去年服务一家新注册的软件开发公司,成立当年签订的软件开发合同总额120万元,扣除成本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是80万元。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政策,这80万元全部属于“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是5%,也就是缴纳4万元企业所得税。如果没有这个优惠,按25%的税率计算,需要缴纳20万元,直接省了16万元!老板拿到税单时激动地说:“这比我们多接两个订单还划算!”这里有个关键细节: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需要“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平时预缴时可以按季度享受,但年度终了后需要重新计算,多退少补。所以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平时预缴时别担心“算错”,只要符合季度条件,就可以按优惠预缴,年度汇算时再调整。

除了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也是“香饽饽”。如果企业从事高新技术领域(比如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等),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等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成功后,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降至15%。这个优惠力度很大,但申请门槛相对较高,需要提前准备。我们去年帮一家新成立的环保科技公司做高新认定,他们成立当年就签订了3份环保设备销售合同,销售额1500万元,研发费用占比8%(符合高新要求),最终成功认定,当年企业所得税按15%缴纳,比普通企业少了10个百分点,节省税款近50万元。这里要提醒大家:高新认定需要提前规划,比如研发费用要单独建立辅助账,知识产权要提前布局,首次签订合同后,就要开始收集相关资料,别等年底申报时才发现“缺东少西”。

可能有人会问:“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成立时间短,能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答案是肯定的。政策规定,企业“年度”内成立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月份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计算限额。比如企业7月成立,当年实际经营6个月,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限额就是300万×(6/12)=150万元。也就是说,即使成立时间短,也能按比例享受优惠。我们去年遇到一家9月成立的咨询公司,当年签订合同6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按经营月份(4个月)计算,限额是100万×(4/12)≈33.33万元,这50万元中,33.33万元按5%税负,16.67万元按10%税负,合计缴纳2.5万元,比没有优惠时节省了近10万元。所以,成立时间短不是问题,关键是要“会算账”。

印花税减免政策

印花税虽然税率低,但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往往涉及多个合同类型,叠加起来也能省不少钱。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常见的应税合同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等。但针对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国家其实有“隐形”优惠——比如小微企业签订的特定合同,可以享受印花税减免,或者因为合同金额小,实际税负很低。

先明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应税合同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税率因合同类型而异,比如购销合同税率0.03%,加工承揽合同0.05%,财产租赁合同0.1%,借款合同0.005%,财产保险合同0.1%,技术合同0.03%。对于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如果合同金额较小,比如签订10万元的购销合同,印花税就是10万×0.03%=30元,看似不多,但如果合同多,叠加起来也不少。但很多人不知道,小微企业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和“技术合同”,其实可以享受一定减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小微企业(包括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签订的技术合同,如果属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也可以享受免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

举个例子,我们去年帮一家新注册的医疗器械公司做税务申报,他们成立当年签订了3份合同:一份50万元的医疗器械购销合同,一份20万元的设备租赁合同,一份30万元的技术开发合同(委托高校研发新型医疗设备)。按照正常税率,购销合同缴150元(50万×0.03%),租赁合同缴200元(20万×0.1%),技术开发合同免税(属于技术转让),合计缴纳350元。但如果我们提前规划,把“设备租赁合同”拆分成“设备租赁”和“技术服务”两部分,其中技术服务部分按技术合同处理,就能进一步节省印花税。后来我们和客户沟通,把租赁合同中的“设备维护服务”单独签订技术合同,金额10万元,这样租赁合同金额变为10万元,缴税100元,技术合同免税,合计缴税250元,比原来省了100元。客户笑着说:“没想到印花税还能这么省,以后签合同前一定要先找你们聊聊!”

另外,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容易忽略“印花税的申报期限”。根据《印花税法》,应税合同在签订时即发生纳税义务,纳税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印花税。很多企业主以为“等年底一起报”,结果逾期申报会产生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我们去年遇到一家新成立的广告公司,签订了一份20万元的广告服务合同,当时没申报,半年后被税务机关发现,补缴了60元印花税,还产生了18元滞纳金(60×0.0005×360天),虽然钱不多,但麻烦得很。所以,首次签订合同后,一定要及时申报印花税,现在很多地区已经推行“印花税电子申报”,通过电子税务局就能完成,几分钟就能搞定,别因为“小事”耽误了“大事”。

社保费支持措施

社保费优惠,虽然不直接属于“税务申报”范畴,但和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息息相关,因为签订合同意味着雇佣员工,而社保费是企业的重要用工成本。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社保费减免政策。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以降至16%(原为20%);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以降至0.7%(原为1.5%);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此外,针对小微企业,还有“社保补贴”政策,比如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可以享受每人每年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举个例子,我们去年帮一家新成立的电商公司做社保申报,他们签订了10份劳动合同,招了10名员工,其中5名是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当地社保费率,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6%,医疗保险8%,失业保险0.7%,工伤保险0.5%(按行业基准费率打折),生育保险0.8%,合计单位缴费比例26%。假设员工平均工资5000元,单位每月每人需缴纳社保费5000×26%=1300元,10人就是1.3万元。但根据政策,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社保补贴(每人每月500元,补贴1年),所以10名应届毕业生每月能享受5000元补贴,实际单位每月只需缴纳1.3万-0.5万=0.8万元,一年下来节省6万元!老板说:“这比我们做一场促销活动还划算,以后要多招应届生。”

可能有人会问:“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社保怎么处理?”这也是常见问题。很多企业主担心“员工干几天就走,社保白缴了”,其实政策允许“社保补缴”和“灵活就业”转换。比如员工入职时,企业要为其缴纳社保,如果员工干了一个月就离职,企业只需缴纳这一个月的社保,不用补缴之前的。如果员工是灵活就业人员(比如兼职、临时工),企业可以不用为其缴纳社保,但要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避免劳动纠纷。我们去年遇到一家新成立的餐饮店,老板一开始担心“招服务员流动性大,社保缴不起”,我们建议他和流动性大的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按次结算工资,和核心员工(如厨师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这样既控制了成本,又合规合法。老板后来反馈:“这样处理太省心了,不用天天担心员工离职社保问题。”

另外,社保费的“申报期限”也很重要。根据《社会保险法》,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申报缴纳社保费。很多企业主以为“等员工转正后再交社保”,这是违法的!我们去年遇到一家新成立的科技公司,员工入职时没交社保,三个月后员工离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这三个月的社保,公司不仅补缴了社保,还支付了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合计多花了近2万元。所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定要及时办理社保登记,按时申报缴纳,别因为“侥幸心理”造成更大的损失。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科技型首次签订合同企业的“核心优惠”,相当于国家“补贴”企业搞研发。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当年发生100万元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在税前扣除200万元(100万+100万×100%),相当于少缴25万元企业所得税(100万×25%)。

举个例子,我们去年帮一家新成立的AI算法公司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他们签订了一份50万元的“AI图像识别技术研发”合同,研发过程中发生了人工费用30万元、材料费用10万元、设备折旧5万元、其他费用5万元,合计50万元。按照政策,这50万元可以加计100%扣除,也就是在税前扣除100万元(50万+50万)。假设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元,扣除这100万元后,应纳税所得额变为100万元,按小型微利企业5%的税负,缴纳5万元企业所得税;如果没有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按25%税率缴纳50万元,直接省了45万元!老板说:“这比我们申请政府补贴还靠谱,以后每年都要加大研发投入。”

可能有人会问:“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研发费用怎么界定?会不会被税务机关质疑?”确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合规归集”,很多企业因为资料不全,被税务机关调减扣除额。根据政策,研发费用需要同时满足“属于研发活动”、“实际发生”、“合理归集”三个条件,具体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材料、燃料、动力等)、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等)。我们去年遇到一家新成立的生物科技公司,他们把“市场调研费”也算进了研发费用,结果被税务机关调减,因为市场调研不属于研发活动。后来我们帮他们重新梳理了研发费用,把“临床试验费”单独归集,最终获得了加计扣除资格。所以,首次签订研发合同后,一定要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详细记录每一笔研发费用的用途、金额、凭证,确保“有据可查”。

另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申报方式”也很重要。根据政策,企业可以选择“按实际发生额计算”或“按比例计算”,但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建议选择“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因为这样更灵活,能最大限度享受优惠。我们去年帮一家新成立的软件公司做申报,他们选择“按实际发生额计算”,把研发费用单独归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表),顺利获得了加计扣除。这里要提醒大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研发项目计划书、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人员名单、研发成果报告等,这些资料要保存10年,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别因为“资料不全”导致优惠落空,那就太可惜了。

地方性扶持政策

除了国家层面的优惠政策,各地政府还会针对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出台“地方性扶持政策”,这些政策往往更具针对性,力度也很大。比如很多地区对新注册的小微企业,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签订“科技创新类合同”的企业,给予“奖励补贴”;对“重点产业”(如高端制造、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的企业,给予“税收返还”(注:这里“税收返还”指地方财政的奖励,非税收违规返还,符合政策规定)。这些政策虽然不如国家层面的政策“普适”,但只要企业符合条件,能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举个例子,我们去年帮一家新注册的跨境电商公司做税务申报,他们签订了一份“跨境电商平台入驻合同”,属于当地政府重点扶持的“数字经济”领域。根据当地政策,新注册的数字经济企业,签订合同后3年内,可以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如果自有房产或土地)。这家公司租赁了200平方米的办公室,每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计5万元,减半后只需缴纳2.5万元,一年省了2.5万元。另外,当地政府还对“跨境电商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企业,给予“销售额1%的奖励”,这家公司当年销售额300万元,获得了3万元奖励,合计节省了5.5万元!老板说:“没想到地方政府还有这么多补贴,以后要多关注当地的政策动态。”

可能有人会问:“怎么了解地方性扶持政策?”其实渠道很多:一是关注当地税务局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会定期发布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加入“企业服务群”或“行业协会”,很多政策会通过这些渠道传递;三是咨询“财税服务机构”,比如我们加喜财税秘书,会定期收集各地的政策,为客户提供“政策解读”服务。我们去年帮一家新成立的食品公司申请“地方农业补贴”,就是通过当地农业局的官网了解到政策,帮他们准备了“农产品种植合同”“销售合同”等资料,成功申请了10万元补贴。所以,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一定要“多看、多问、多了解”,别错过地方政府的“福利”。

另外,地方性扶持政策往往有“申报期限”和“条件限制”,比如有的政策要求“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1年”,有的要求“年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有的要求“签订的合同属于重点产业领域”。我们去年遇到一家新成立的物流公司,想申请“地方物流补贴”,但没注意到政策要求“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他们签订的合同只有80万元,最终没申请成功。后来我们帮他们拆分了合同,把“运输服务”和“仓储服务”分开签订,每份合同60万元,合计120万元,符合了政策要求,成功申请了补贴。所以,申请地方性扶持政策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政策条款,确保“符合条件”,别因为“细节问题”错失机会。

总结与建议

总的来说,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能享受的税务优惠政策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社保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地方性扶持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不仅降低了企业的税负,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真金白银”的支持。作为财税从业者,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不懂政策”而多缴税、错失优惠,也见过很多企业因为“用对政策”而快速发展。其实,税务优惠政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用、不会用”。企业主们要记住:政策是用来“享受”的,不是用来“害怕”的,只要合规合法,就该大胆申请。

针对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我有几点建议:一是“提前规划”,在签订合同前,先了解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签订“技术合同”可以享受印花税减免,“研发合同”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二是“专业咨询”,财税政策比较复杂,建议咨询专业的财税服务机构,比如我们加喜财税秘书,能帮您“算好账、报好税、享好惠”;三是“保留凭证”,无论是合同、发票,还是研发费用辅助账、社保缴纳记录,都要妥善保存,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四是“关注动态”,税收政策会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调整,比如2023年小微增值税优惠延长至2027年,企业要定期关注政策更新,及时调整税务策略。

未来,随着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持续推进,首次签订合同的企业可能会享受到更多、更精准的优惠政策。比如,针对“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兴产业,可能会有更多的专项优惠;针对“吸纳就业”的企业,可能会有更多的社保补贴。企业主们要“与时俱进”,及时了解政策变化,把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作为财税从业者,我也会继续深耕行业,为企业提供更专业、更贴心的服务,帮助企业“少走弯路、多享红利”。

加喜财税秘书作为深耕财税领域12年的专业机构,我们始终认为:首次签订合同的税务申报,不仅是“报税”,更是“规划”。我们见过太多企业因为“一步错,步步错”,比如因为没享受小微增值税优惠多缴税,因为研发费用归集错误被调减扣除额,因为社保缴纳不规范被处罚。所以,我们的服务不仅仅是“帮企业报税”,更是“帮企业提前规划”——在签订合同前,我们会先分析企业的业务模式、行业特点,匹配最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签订合同后,我们会帮企业“合规归集”费用,确保优惠政策“落地生根”。我们始终相信,专业的财税服务,能让企业在创业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加喜财税秘书提醒:公司注册只是创业的第一步,后续的财税管理、合规经营同样重要。加喜财税秘书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税务筹划等一站式企业服务,12年专业经验,助力企业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