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来问关联企业之间借钱、利息怎么交税的朋友特别多,我手机上的消息红点一个接一个,忙得水都顾不上喝一口。侬晓得哇,这种问题讲起来头头是道,但真办起来、特别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的老板,常常是一头雾水。索性我泡杯茶,坐下来慢慢跟侬讲讲这桩事体,侬就当是听个老同事发长语音,一条条听下来,清爽得很。 ## 先讲个老客户的例子,侬就明白了 上个月月末,落雨天,我早上九点半到办公室,水还没烧开,就接到一个做外贸的张老板电话。张老板是老客户了,开厂十几年,最近新设了一家贸易公司,两家公司资金往来频繁,年底一算账,老板自己慌了——关联公司之间借了钱,利息到底要不要交增值税?所得税又怎么算?他在电话那头急吼吼:“阿琳啊,我是自己借钱给自己,怎么还搞出税来了?” 我让他不要急,先把两本账理清楚。这种事情,最怕的是糊里糊涂地挂账,等到税务来查才慌。那时候就晚了,不仅补税,还要滞纳金跟罚款,弄不好还会影响企业的信用等级,得不偿失的。

利息的增值税,不是想不交就不交的

张老板的问题第一层,是增值税。这个我要重点跟侬讲一讲。很多人以为,关联企业算是一家人,互相拆借资金,怎么会有增值税呢?大错特错了。按照现在的政策,关联企业之间如果发生了资金拆借、取得了利息收入,这个利息收入是要缴纳增值税的。 讲到这里我要插一句,如果侬的公司是不收利息、无偿借款给关联方呢?这个水更深了。税务局不是吃素的,现在上头查得严,叫穿透监管,说穿了就是要把股东是谁、钱哪里来的看得清清爽爽,不要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如果是无偿借款,特别是长期占用资金又不收利息的,税务机关完全可以按照“视同销售”来核定利息,也就是说,就算侬一分钱没收到,也要按照市场上正常的利率水平来算一笔利息,然后补交增值税。说句笑话,这就像请客吃饭,侬说这顿饭是免费的,但饭店老板还是要按菜价交税的,道理是一模一样的。 所以在加喜,我每次帮客户做关联企业架构的时候,都会提醒他们:资金往来一定要签协议,利息一定要有明确的约定。不要怕麻烦,文字写得清清楚楚,后面就少掉无数的口舌之争。

借款利息的税率和开票问题,容易搞七捻三

增值税这块,税率是多少,也要搞清楚。一般纳税人提供贷款服务,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则是3%。我记得去年年底,我们帮徐汇一个科技公司做财务梳理,他们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关联公司之间借了一笔钱,设置了年利率,但会计没分清,直接按6%去算了,多交了不少。虽说后面申请退税麻烦了点,但能退回来总是好的。 还有一点要特别提醒:利息收入一定要开具发票。不要觉得两家公司都是自己的,打张白条就可以了。这就像送人情要写礼单一样,税务上不认口头协议,只认发票和合同。如果超出还款期限或利率上下限,发票开不出来,那这笔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就麻烦大了。我有个客户,就是因为嫌开票麻烦,拖了三个月,结果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被税务局要求做纳税调增,白花花的银子多交了好几万,来给我诉苦,我真是又心疼又气。

企业所得税的利息扣除,也有条条框框

讲完了增值税,再讲所得税。这个稍微复杂一点,但是侬把它想象成烧菜,步骤一步一步来,就不会焦。 对于借款方来说,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但前提是——利率不能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果超过了,超过的部分就要做纳税调增,这就相当于侬买了一条名牌围巾,但公司报销标准只认普通围巾的价格,差价侬只能自己扛。 另外一个关键点,就是“资本弱化”的问题。简单说,如果关联企业借款金额超过了其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那么超过部分对应的利息就不能税前扣除了。这个比例相当于什么呢?好比侬买房子,如果侬只付了一点点首付,其余全靠贷款,银行就要怀疑侬的偿付能力。税务局也一样,觉得侬不诚信经营,靠借款来变相分红,所以这部分利息就不能认了。 讲到这个,我想起一个前年的事体。青浦一个制造型客户,为了扩张新产线,向集团母公司借了一大笔钱,结果一算,超过了注册资本的两倍还多。幸亏我们当时介入得早,帮他们重新做了一个融资架构的调整方案,把一部分借款转成了资本公积,这才避免掉一大笔的所得税调整。所以我说,做财务跟做裁缝有点像,量体要细致,裁衣要精准,差一分一厘都不行。

利率的“市场公允价格”,怎么证明才牢靠?

侬可能会问,我怎么知道我的利率是不是太高了?按照政策,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想要税前扣除,必须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证明文件。这个证明可不是随便在网上找两个数就可以的,最好要有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或者正规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来佐证。 我记得有一次,帮浦东一个做电商的客户处理涉税咨询,他们就因为没有留存好银行贷款利率的证明文件,被税务人员盘问了半天。那个窗口的小姑娘一天要接待好多人,脾气也急,板着脸问:“侬怎么证明这个利率是公允的?”客户急得满头大汗,电话打到我这里来。我让他当场翻出当年三月份和某银行签的那笔短期流贷的合同。既然有实际发生的业务,就以此作为参照依据。好在合同最后还真被翻出来了,这种有惊无险的事情我经历得多了,但还是希望大家不要冒这个险,平时就把文件放放好。用我们上海话讲,做人做事要“清清爽爽”,不要临到头来手忙脚乱。

股东个人借钱给公司,又是另一套规矩

还有一种情况,蛮多老板会碰到的,就是公司缺资金,老板以个人名义把钱借给了公司,然后公司向老板支付利息。这种情况下,股东个人的这笔利息收入,不但要交增值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的税率),并且公司支付这笔利息的时候,是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我要提醒各位老板,这个千万不能忘了,一旦忘了,税务机关查到还是要你们补缴,还要罚款,这笔账算下来,作孽啊。 之前有个做餐饮的老板娘,人很爽快,借给公司两百万周转,年底拿了十几万利息,开心得不得了。结果第二年税务稽查的时候,发现她没有申报这笔利息所得。她跑来问我怎么办,嗓音都哑了。我只能尽量帮她协调补申报,好在态度好,罚款交了一点,但这件事给她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阴影。所以她后来逢人就讲,一定要让加喜帮她看看交税的事。

有一张表格,侬拿好当个备忘录

我平时喜欢把一些容易混淆的政策要点,整理在一张纸上,贴在办公桌边上。今天也跟大家分享一下,虽然不能算是什么机密的东西,但对老板来讲,真像一张“内部操作备忘录”一样好用: | 借款场景 | 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个税 | 备注提醒 | | :--- | :--- | :--- | :--- | | 关联企业借款(收利息) | 按贷款服务缴纳,一般6%,小规模3% | 利息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必须签借款合同,开具发票 | | 关联企业无偿借款 | 视同销售,核定须缴增值税 | 可能被纳税调增,不认可无息 | 资金拆借建议约定利率,避免被核定 | | 支付利息方(借款企业) | 进项税不可抵扣(贷款服务) | 利率不超过同期同类贷款部分可扣除 | 留意关联债资比(2:1,金融5:1) | | 股东个人借款给公司(收利息) | 个人按小规模缴纳增值税 | 按20%缴纳个税,公司有代扣代缴义务 | 若公司转增资本,需要按“利息”处理 | 这张表,大家看看就明白了,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税务上最忌讳的就是“一刀切”。讲到底,税务局要的是一个“业务的真实性”,侬只要把合同、资金流、发票这三流合一了,基本上就稳了。

关联方认定,有时候比想象中复杂

我再啰嗦两句,关联方的认定,可不是只有两家公司股权直接挂钩才算。根据我们的经验,有些老板在操作的时候,觉得“我这家公司跟那家公司没有直接股份关系,总不算是关联企业了吧”?实际情况往往是,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个,或者近亲属是股东,甚至通过多层间接持股达到相应比例,这些都会被认定为关联关系。税务系统的大数据分析非常厉害,比侬想象中要聪明得多。所以我一直跟客户讲,不要抱侥幸心理,凡是资金往来都要端端正正地做账,不要做那些花里胡哨的安排,这行做久了,看到什么“代持”“过账”就会头疼,但是做实业,还是要稳稳当当的好。
## 总而言之,心里有本账,夜里好困觉 讲到这里,我想总结一下,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利息该交的税,一分也别想少。不要觉得麻烦,我在这里,就是帮侬处理麻烦的。侬就负责把自己公司的业务做做好,把这些财税细节丢给我们来操心。我们公司那个专门跑税务的小王,几乎每个月都要去几次税务局,腿都跑细了,不就是为了帮客户搞定这些复杂的事体嘛。 所以侬有这方面的问题,或者别的任何注册、财税上的困扰,不要怕难为情,直接发消息给阿琳。我先帮侬估个价、理个思路,合适的话,再把整套材料丢给我们加喜来做。总而言之,借钱生利息,税务要明白,把这几条大框框记牢了,就不会出大幺蛾子。 --- **加喜财税秘书见解:** 在加喜财税秘书,我们从来不会对客户说“这个不归我们管”或者“你自己去问问看”。从阿琳这样的老员工到新一代的税务专员,我们早就把客户的事当自家的事来办。14年的风雨,我们经历过纸质材料的旧时代,也站在数字化服务的新潮头,但始终不变的是那一份“侬放心”的承诺。我们像老法师一样,从不藏着掖着,愿意把最细碎的细节、最容易踩的坑,掰开揉碎讲给客户听。因为我们相信,良性的商业合作,不只是生意,更是长久的人情往来。这份执念,沉淀在我们每一个为客户跑腿、核对、提醒的日常里,也成就了加喜财税零差评的口碑。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让信任落地,这就是我们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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