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股份公司,医疗行业经营范围有哪些限制?

大家好,我是加喜财税的老李,在财税和公司注册这行摸爬滚打了14年,光医疗行业的注册案例就接了不下200个。经常有创业者朋友找我聊天,说:“李哥,我想注册个股份公司做医疗,经营范围是不是随便写写就行?”每到这时候,我都得先给他们泼盆冷水——医疗行业可不是“百无禁忌”的,经营范围的“红线”踩不得,轻则罚款整改,重则直接吊销执照,甚至承担法律责任。记得2018年有个客户,做医疗器械代理的,股份公司注册时经营范围写了“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但压根没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结果第一次被药监局抽查,货架上价值200万的器械全被扣,公司还被罚了50万,差点把刚起步的家底赔进去。今天,我就以14年的实战经验,跟大家好好聊聊:注册股份公司进医疗行业,经营范围到底有哪些“限制门道”?

注册股份公司,医疗行业经营范围有哪些限制?

前置审批许可

医疗行业最特殊的地方,在于很多业务必须“先拿证,后经营”,这在法律上叫“前置审批”。说白了,就是你经营范围里写了想做某类医疗业务,但没拿到对应部门的审批文件,工商局根本不会给你批照,就算偷偷开展了,也是违法的。比如你想开医院、诊所这类医疗机构,经营范围里必须有“医疗服务”或对应的诊疗科目,但光有这五个字没用,必须先去卫健委拿《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你想卖药品,得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你想搞互联网诊疗,得有《互联网诊疗执业许可证》——这些许可证都是“前置”的,没拿到之前,经营范围里写这些内容,工商登记根本通不过。

很多创业者容易在这儿栽跟头,以为“写了就能干”,其实不然。我2020年遇到一个做医疗美容的股份公司,注册时经营范围里写了“医疗美容服务”,但负责人觉得“先拿照太麻烦”,想等公司注册下来再去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结果呢?工商局在核验时发现,他们提供的场所使用证明里,房屋用途是“办公”,而医疗美容机构要求“医疗用途”,直接驳回了注册申请。后来这公司找了块符合要求的场地,重新走流程,光是前置审批就花了3个月,错过了最佳的市场推广期。所以说,医疗行业的前置审批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必须提前规划好场地、人员、设备,把证拿到手,再设计经营范围。

前置审批的部门也五花八门,卫健委、药监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都可能插一脚。比如你想做“基因检测”业务,得先去科技局拿《基因检测技术临床应用许可证》;你想开展“健康体检”,得去卫健委审批《健康体检机构执业许可证》。这些审批流程长、要求高,有的甚至需要专家评审。我们团队有个内部 joke:“做医疗注册,得提前半年把日历画满,全是审批会议。” 建议大家在确定经营范围前,先去当地对应部门的官网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或者直接打电话咨询,别自己瞎琢磨。记住一句话:医疗行业,“证照齐全”才是入场券,少一个都不行。

诊疗科目规范

如果你注册的是医疗机构类股份公司(比如医院、门诊部、诊所),经营范围里的“诊疗科目”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来写,不能自创科目,也不能超范围执业。这个名录是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把诊疗科目分成了“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比如“内科”是一级科目,“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就是它的二级科目。你只能在名录里选,不能写“特色内科”“中西医结合内科”(除非已经取得相应资质)。

去年有个客户,想做中医诊所,注册时经营范围写了“中医科、内科、外科”,结果卫健委审核时发现,他们的执业医师只有中医执业医师证,没有内科、外科的执业范围,要求删除“内科、外科”。后来我们帮他们把经营范围改成“中医科(含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并且提供了医师的中医执业范围证明,才通过了审批。这里有个关键点:诊疗科目必须和医师的执业范围匹配,否则就算经营范围写了,也不能开展实际诊疗活动。比如你写了“外科”,但主刀医生只有内科执业证,那做一台外科手术,就是“超范围执业”,出了事故要负法律责任的。

诊疗科目的变更也不是随便改的。如果公司想增加科目,比如从“内科”加“外科”,需要重新提交申请,卫健委会派人实地考察,看你有没有相应的设备、场地和医师。想减少科目相对简单,但也要备案。我见过不少医疗机构,一开始为了“看起来业务全”,把十几个诊疗科目都写进经营范围,结果实际只开展了两三个,不仅浪费了资源,还增加了监管风险——因为监管部门会定期检查,写的科目没开展,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或“不按规定执业”。所以,诊疗科目一定要“少而精”,写自己真正能做的,别贪多嚼不烂。

医疗器械分类

医疗器械是医疗行业的大头,但它的经营范围限制可不少,核心在于“分类管理”。国家药监局把医疗器械分为一类、二类、三类,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对应的经营资质要求也完全不同。一类医疗器械风险最低,比如医用棉签、创可贴,备案即可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风险中等,比如血压计、体温计,需要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风险最高,比如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而且对场地、人员、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极高。

很多做医疗器械代理的股份公司,在这儿栽过跟头。我2019年遇到一个客户,想卖“三类医用缝合器”,经营范围里直接写了“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但压根没去药监局办许可证。结果第一次给医院送货,被医院采购部拒收——因为医院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后来客户赶紧找我们办许可证,从场地改造(要划分库房、验收区、办公区)、人员招聘(得有质量管理人员,得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关经验)到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写了一本200多页的《质量管理手册》),花了整整4个月,错过了和医院签的供货周期,赔了违约金15万。所以说,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必须和你的经营许可类别匹配,别想着“一步到位”,先从一类、二类做起,积累了资源再上三类。

还有个坑是“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比如你的经营范围只有“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结果偷偷卖三类,或者卖二类里需要许可的子类(比如“体外诊断试剂”属于二类,但需要单独备案)。药监局查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轻则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重则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还要坐牢。我们有个客户,2021年因为超范围卖“角膜塑形镜”(三类医疗器械),被药监局罚了80万,负责人还被列入了“黑名单”,5年内不能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所以,医疗器械经营范围一定要“精确到子类”,比如“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不含体外诊断试剂、需凭许可证经营的除外)”,这样既能明确业务范围,又能避免踩雷。

药品经营资质

如果股份公司涉及药品销售(比如药店、医药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就更严格了,核心是“GSP认证”和“处方药管理”。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相当于药品行业的“ISO9001”。你想卖处方药(比如抗生素、降压药),必须先通过GSP认证,拿到《药品经营许可证》;想卖非处方药(OTC,比如感冒药、维生素),也需要GSP认证,但要求相对低一些。

药品经营范围的“坑”主要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很多创业者以为“药都能卖”,其实不然。比如你注册的是“零售药店”,经营范围写了“药品零售”,但没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结果顾客来买处方药,你随便卖,出了问题(比如药物过敏),药店要负全责。正确的写法应该是“药品零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并且要在店内明显位置悬挂“处方药销售凭处方”的标识。我们有个客户,2022年因为没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规定,被顾客投诉“买抗生素没要处方”,市场监管局罚了5万,还要求停业整顿一周,损失惨重。

药品网络销售也是个大“雷区”。2020年新出台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想在网上卖药,除了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还得在药监局备案“药品网络销售资格”,而且只能卖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网订店取”或“网订店送”,不能直接在线交易。我见过一个医药电商公司,注册时经营范围写了“药品网络销售”,但没备案,结果被药监局查处,所有下架商品,罚款20万。所以,涉及药品销售的股份公司,一定要提前研究最新的网络销售政策,别用老眼光看待新问题。记住:药品是特殊商品,“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经营范围的每一条,都要为安全负责。

广告宣传限制

医疗行业的广告宣传,比其他行业严格得多,经营范围里写了什么,广告里就只能说什么,不能夸大、不能虚假,更不能保证疗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卫健委发布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广告必须先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才能发布,而且内容必须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一致。比如你经营范围里只有“内科诊疗”,广告里就不能写“专治糖尿病、高血压”,这就属于“超范围宣传”。

我2021年遇到一个做中医理疗的股份公司,经营范围写了“中医理疗(不含诊疗)”,结果广告里宣传“一针治愈腰椎间盘突出”,被市场监管局认定为“虚假宣传”,罚了30万。其实他们所谓的“理疗”,就是普通的按摩、艾灸,根本治不了腰椎间盘突出,但广告词为了吸引顾客,夸大了效果。这事儿后来在我们财税圈传开了,大家都说:“医疗广告,别玩‘文字游戏’,‘包治百病’四个字,写进去就等于给自己挖坑。” 真实案例告诉我们,医疗广告的“红线”就是“不夸大疗效”,哪怕你说“有效率达99%”,只要有一个人没治好,就可能被投诉、被查处。

还有个常见问题是“广告用语不规范”。比如把“治疗”写成“调理”,把“治愈”写成“改善”,或者用“最先进”“顶级专家”这类绝对化用语。这些在广告法里都是禁止的。我们有个客户,做医疗美容的,广告里用了“韩国顶级专家亲诊”,结果被韩国专家起诉“未经授权使用其名义”,不仅赔了钱,还被市场监管局处罚。所以,医疗广告的文案,最好让法务或专业机构审核一遍,确保每个词都符合《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记住:广告是“双刃剑”,能帮你吸引顾客,也能让你“万劫不复”,经营范围决定了你的“宣传边界”,千万别越界。

互联网医疗合规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医疗股份公司想做“线上业务”,比如互联网诊疗、在线问诊、药品配送等。但互联网医疗不是“想干就能干”的,经营范围必须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等法规严格匹配。比如你想开展“互联网诊疗”业务,经营范围里必须有“互联网诊疗服务”,并且实体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还要去卫健委备案《互联网诊疗执业许可证》;你想做“在线健康咨询”,经营范围可以写“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但绝对不能涉及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建议。

2022年有个做医疗APP的股份公司,注册时经营范围写了“互联网诊疗、药品销售”,结果被卫健委和药监局联合查处,原因很简单:他们的实体医疗机构只有“门诊部”资质,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规定,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必须是“二级及以上医院”;而且他们卖药品没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后来公司不仅被罚款100万,APP还被下架,负责人还被约谈。这个案例说明,互联网医疗的经营范围,必须“线上线下资质一致”,线上的业务范围,不能超过线下实体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和经营许可。

互联网医疗的“数据安全”也是个绕不开的问题。如果你的经营范围涉及“患者数据收集、存储”,必须遵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患者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我见过一个互联网医疗公司,因为患者数据泄露,被罚了50万,还被告上法庭。所以,想做互联网医疗的股份公司,除了经营范围要合规,还得提前布局数据安全建设,别等出了问题才后悔。记住:互联网医疗的核心是“医疗”,不是“互联网”,所有的线上业务,都必须以“安全、合规”为前提。

医疗废物处理

很多医疗行业的创业者,只关注“怎么赚钱”,却忽略了“医疗废物处理”,这其实是个大坑。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比如用过的针头、纱布、过期药品等。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集中处置,不能随便丢弃,否则会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经营范围里涉及“诊疗服务”“疫苗接种”等业务的股份公司,必须提前和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签订处理协议,并在经营范围里体现“医疗废物处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我2017年遇到一个诊所,开业半年没处理过医疗废物,结果被环保局查处,诊所被关停,负责人还被行政拘留。后来才知道,他们以为“医疗废物就是普通垃圾”,随便扔进了垃圾桶。其实医疗废物的处理有严格流程,比如感染性废物要用黄色垃圾袋,锐器要用锐器盒,转运要登记台账,每一步都不能少。

医疗废物处理的“资质”问题也很重要。如果你公司想自己处理医疗废物(比如大型医院),必须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这对场地、设备、人员的要求极高,一般中小型医疗机构根本达不到。所以,大部分情况下,经营范围里写“医疗废物处置”,都是指“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处置”,而不是自己处理。我们有个客户,2020年因为和没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公司合作,结果废物被非法倾倒,被环保局连带处罚,不仅赔了环境修复费,还被列入了“环保黑名单”。所以说,医疗废物处理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经营范围里必须体现合规的处理方式,别为了一点小便宜,把自己搭进去。

好了,聊了这么多医疗行业经营范围的限制,相信大家心里都有数了。总的来说,医疗行业是个“高门槛、严监管”的行业,注册股份公司时,经营范围的每一条,都要对应相应的资质、许可和规范,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14年的从业经验告诉我,医疗企业的“长寿”,靠的不是“钻空子”,而是“守规矩”。只有把经营范围的“红线”画清楚,把该拿的证拿到手,把该做的合规做到位,企业才能走得更远、更稳。

加喜财税秘书见解总结

在加喜财税12年的医疗行业服务中,我们发现90%的合规风险都源于经营范围的“模糊设计”。医疗行业的经营范围,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精准越安全”。我们建议企业采用“基础业务+许可项目”的结构,比如“医疗器械销售(二类备案)”+“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既明确业务边界,又预留合规空间。同时,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随着政策变化(如互联网医疗新规)及时更新经营范围,避免“老执照、新业务”的违规风险。合规不是成本,而是医疗企业发展的“护城河”,加喜财税始终以“精准匹配、前瞻规划”为原则,为企业保驾护航。

加喜财税秘书提醒:公司注册只是创业的第一步,后续的财税管理、合规经营同样重要。加喜财税秘书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税务筹划等一站式企业服务,12年专业经验,助力企业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