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公司注册时证券事务代表是否需要参与公司章程制定? 在注册股份公司的过程中,创始人团队往往更关注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显性”问题,却容易忽略一个细节:证券事务代表(以下简称“证代”)是否需要参与公司章程的制定。有人认为,章程是发起人意志的体现,证代作为后续“执行层”,没必要参与“顶层设计”;也有人觉得,证代熟悉证券监管规则,提前介入能避免章程“埋雷”。这个问题看似小,实则关系到公司治理的合规性、股东权益的保护,甚至未来上市的可能性。作为一名在加喜财税秘书工作12年、专注注册办理14年的“老兵”,我见过太多因章程条款模糊导致后续纠纷的案例——比如某科技公司因章程未明确“重大事项”定义,股东间就“是否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扯皮半年;某制造企业因信披条款缺失,上市前被监管要求补充材料,延误申报进度。今天,我就结合实战经验,从7个核心维度,掰扯清楚“证代该不该参与章程制定”这个事儿。

法律定位

要搞清楚证代是否该参与章程制定,得先明确证代的“法律身份”和“职责边界”。根据《公司法》第146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设立的人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务;非上市公司虽无强制要求设证代,但若计划未来上市或发行证券,通常会提前设置该岗位。证代的职责核心是“证券事务”,本质是连接公司与监管机构、股东的“桥梁”,而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宪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治理机制、股东权利义务等根本问题——这两者看似“上下游”,实则存在强关联。从法律依据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明确要求章程中应包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而证代正是该制度的执行者;若章程中未体现证代的职责边界,可能导致后续“无法可依”。比如我曾遇到一个案例,某拟上市公司章程中只写了“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但没明确其“列席董事会会议、获取未公开信息的权利”,导致某次董事会讨论重大收购时,证代因未被允许参会,错过关键信息,最终信披延迟被监管警示。这说明,证代参与章程制定,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将监管要求内化为公司治理规则的必要步骤。

股份公司注册时证券事务代表是否需要参与公司章程制定?

再从“法律主体”角度看,章程的制定主体是发起人(或创立大会),但公司治理是“系统工程”,发起人虽懂战略,却未必精通证券监管细节。证代作为“证券事务专员”,其专业价值恰恰在于“翻译”监管语言——比如《证券法》第80条规定的“重大事件”范围,章程中若简单照搬法条,可能因“笼统”导致执行争议;而证代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如科技公司的“研发投入”、制造企业的“重大订单”)细化标准,让条款更具可操作性。我在帮一家新能源企业做章程时,证代提出将“单笔合同金额超过净资产15%”定义为“重大事项”,既避免“小事大做”增加决策成本,又防止“大事小看”触发信披义务,这个细节后来被保荐机构认可,认为体现了治理的精细化。可见,证代参与章程制定,本质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让章程既合法合规,又贴合公司实际。

还有一点容易被忽略:章程的“修订”机制。公司发展过程中,章程可能需要根据监管变化调整(如注册制改革后对“同股不同权”的新规),而证代作为“规则守门人”,对监管动态最敏感。若章程中未明确“证代对章程修订的建议权”,可能导致后续调整滞后。比如去年某公司因未及时将“ESG信息披露”写入章程,被交易所要求限期整改,证代虽提前注意到监管趋势,但因章程未赋予其“提案权”,只能被动执行。这说明,证代参与章程制定,不仅是“制定时”的把关,更是“修订时”的保障,让章程具备“动态适应性”。

治理优化

公司治理的核心是“权责分明”,而章程是划分“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权责的根本依据。证代虽不直接决策,但其工作贯穿三会运作——比如股东大会的召集、议案的披露,董事会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监事会的监督意见传递——若章程中未明确这些流程与证代的对接机制,可能导致治理“断层”。我曾服务过一家生物医药企业,初期章程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但没明确“记录是否需经证代审核”,结果某次董事会讨论“药品研发失败风险”时,记录遗漏了关键风险提示,导致股东起诉“信披不实”,最终公司赔偿300万元。这个教训让我深刻意识到:证代参与章程制定,能将“治理流程”与“证券事务”无缝衔接,避免“各吹各的号”。

具体来说,章程中“三会运作”条款(如会议召集时限、表决程序)需要证代的“专业校准”。比如《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提议权持股10%以上股东”,但章程若直接照搬,未明确“提议股东需提交书面材料清单”,可能导致证代因材料不全无法及时筹备;而证代参与后,可以补充“提议股东需提供身份证明、持股证明、提案内容及相关说明”,流程更顺畅。再比如“董事会表决方式”,章程若只写“举手表决”,未明确“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证代可以提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并记录在案”,避免表决无效风险。这些细节看似琐碎,却是治理“精细化”的关键。

证代还能通过章程设计,提升治理的“透明度”。比如章程中“股东知情权”条款,若只写“股东可查阅财务报告”,未明确“查阅时间、地点、流程”,可能导致股东频繁查阅影响公司运营;而证代可以建议“每月前5个工作日为股东查阅日,需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公司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报告”,既保护股东权利,又规范操作。我在帮一家互联网企业做章程时,证代还提出“建立股东沟通微信群,定期推送经营简报”,这个“创新条款”被股东点赞,认为体现了“治理温度”。可见,证代参与章程制定,不是“死抠条款”,而是用专业思维优化治理效率,让公司治理既有“刚性”,又有“柔性”。

信披合规

信息披露是股份公司的“生命线”,而章程是信披制度的“源头活水”。《证券法》第78条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但如何界定“真实、准确、完整”?章程中需明确信披的范围、标准、流程,而这正是证代的“专业领域”。若章程中信披条款缺失或模糊,可能导致公司踩“监管红线”。比如我见过某企业章程只写了“重大事项需及时公告”,但没定义“重大事项”的量化标准,结果公司签订一笔占净资产8%的合同时,未及时公告,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影响后续融资。这个案例说明:证代参与章程制定,能将信披的“监管要求”转化为“公司语言”,避免“不知而犯”。

具体到信披“流程”,章程中需明确证代的“角色”和“权限”。比如“临时公告”的发布,章程若规定“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公告”,但未明确“审核时限”,可能导致信息“滞后”;而证代可以建议“重大事项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公告”,确保及时性。再比如“业绩预告”,章程若只写“定期报告发布前预告”,未明确“业绩大幅波动(如净利润增减50%以上)需预告”,证代可以提示“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需补充预告情形”,避免遗漏。这些细节,非专业人士很难想到,却是信披合规的“安全网”。

信披合规还涉及“投资者保护”,而章程是“投资者保护契约”。证代作为连接公司与投资者的纽带,能在章程中设计“投资者沟通机制”。比如章程中“投资者关系管理”条款,若只写“接受投资者咨询”,未明确“咨询渠道、回复时限”,可能导致投资者投诉;而证代可以建议“设立投资者热线(工作日9:00-17:00)和邮箱,承诺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升投资者信任。我在帮一家拟上市公司做章程时,证代还提出“每年举办投资者开放日,邀请实地参观”,这个条款后来在路演时被机构投资者认可,认为体现了“治理诚意”。可见,证代参与章程制定,不仅能“防风险”,还能“树形象”,为公司融资加分。

股东权益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保护股东权益是章程的“核心使命”。而证代作为“股东权益的服务者”,其工作(如股东名册管理、股东大会组织、分红通知)直接关系股东体验。若章程中未体现证代与股东的“对接机制”,可能导致股东权益“悬空”。比如我曾遇到一个案例,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通知股东”,但没明确“通知方式(邮件、短信还是书面)”,结果部分股东未收到通知,起诉“程序违法”,法院判决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公司损失惨重。这个教训让我明白:证代参与章程制定,能将“股东权益”从“纸面”落到“地面”。

具体来说,章程中“股东权利”条款需要证代的“人性化设计”。比如“分红权”,章程若只写“按持股比例分配”,未明确“分红方案公告时间、股权登记日”,可能导致股东 confusion;而证代可以建议“分红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10日内公告,股权登记日定为公告后第3个交易日”,让股东清楚“何时能拿到钱”。再比如“提案权”,章程若规定“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临时提案”,但未明确“提案格式、提交截止时间”,证代可以补充“提案需书面说明议案内容、理由及解决方案,提交截止日为股东大会召开前5日”,避免“无效提案”占用会议资源。这些细节,能让股东感受到“被尊重”,提升公司凝聚力。

证代还能通过章程设计,解决“股东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如章程中“股东知情权”条款,若只写“可查阅财务报告”,未明确“是否可查阅原始凭证、会议记录”,可能导致大股东“独享信息”,小股东“猜疑”;而证代可以建议“小股东(持股5%以下)可查阅财务报告及原始凭证(需提前预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大股东可查阅全部资料”,平衡大小股东权利。我在帮一家家族企业做章程时,证代还提出“每半年召开一次投资者说明会,由证代向股东汇报经营情况”,这个“创新条款”让家族成员和非家族股东都满意,避免了“内部矛盾”。可见,证代参与章程制定,不是“偏袒某一方”,而是用专业智慧实现“股东共赢”。

实践痛点

尽管证代参与章程制定的好处显而易见,但实践中却常遇到“三不”问题:发起人“不让参与”(觉得证代“级别不够”)、证代“不敢参与”(怕“越位”引发矛盾)、创始人“不想参与”(觉得“没必要”)。我曾帮一家科技企业注册时,创始人直接说:“章程是我们几个股东定的,证代就是后续发公告的,不用掺和。”结果章程中“信披条款”只写了“重大事项需公告”,没定义“重大事项”,半年后公司因“核心专利被无效”未及时公告,被投资者集体诉讼,最终赔偿2000万元。这个案例说明:实践中的“痛点”,本质是对证代价值的“认知偏差”,而解决偏差的关键,是用“案例说话”。

另一个常见痛点是“证代话语权不足”。即便证代参与章程制定,也可能因“专业意见不被采纳”导致“走过场”。比如我见过某拟上市公司,证代建议“章程中明确‘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但创始人觉得“麻烦”,直接删掉了。结果上市后,因一笔关联交易未获独董同意,被证监会要求整改,不仅罚款,还影响了发行进度。这种“拍脑袋”决策,根源是创始人对“合规成本”和“违规代价”的错误估算——证代的价值,恰恰在于帮创始人算清这笔“账”。

还有“专业能力不足”的痛点。部分证代虽参与章程制定,但因对“监管规则”不熟悉,提出的意见“不接地气”。比如某证代建议“参照上市公司章程,设置‘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三分之一’条款”,但公司当时是有限责任公司,尚未股改,直接套用上市公司条款,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治理成本。这说明,证代不仅要“懂规则”,还要“懂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如规模、行业、发展阶段)提供定制化建议,避免“水土不服”。

案例对比

“光说不练假把式”,我们来看两个真实案例,对比“证代参与”和“未参与”章程制定的效果差异。案例A:某智能制造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注册时,创始人主动邀请证代参与章程制定。证代结合行业特点,建议在章程中细化“重大事项”定义(如“单笔合同超净资产10%”“核心技术人员离职超5人”),明确“信披流程”(如“重大事项发生后24小时内内部报告,3个工作日内公告”),并赋予证代“对章程修订的提案权”。结果A公司后续上市时,因章程条款清晰,监管问询仅3项,顺利过会;上市后两年内,未发生信披违规,股价稳定。案例B:某新能源企业(以下简称“B公司”)注册时,创始人认为“证代就是发公告的”,未让其参与章程制定。章程中“信披条款”仅写了“重大事项需及时公告”,未量化标准;“三会运作”条款也未明确证代的职责。结果B公司上市前,因“未及时披露原材料涨价风险”被监管警示,延误申报3个月;上市后,因“股东大会通知方式不明确”被股东起诉,赔偿150万元。这两个案例的对比,印证了“证代参与章程制定”的价值——合规不是“成本”,而是“投资”。

再来看一个“非上市公司”的案例。案例C:某食品连锁企业(以下简称“C公司”)计划未来3年上市,注册时聘请了专业证代参与章程制定。证代建议在章程中预留“同股不同权”条款(如“创始人持有特别表决权股,每股表决权为10倍”),并设计“ESG信息披露”框架(如“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虽然当时C公司规模小,但这些“前瞻性条款”让其在后续引入战略投资时,被投资人认可“治理规范”,估值提升20%。案例D:某餐饮企业(以下简称“D公司”)同样计划上市,但未让证代参与章程制定。章程中“股权结构”条款只写了“按出资比例分红”,未考虑“创始人控制权”;“治理条款”也简单照搬《公司法》。结果D公司在引入投资人时,因“控制权不清晰”谈判破裂,错失扩张机会。这说明,即便公司未上市,证代参与章程制定也能为“未来发展”铺路,避免“临时抱佛脚”。

未来趋势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深化和“全面注册制”的实施,监管机构对“公司治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章程是治理的“基石”。未来,“证代参与章程制定”可能从“可选”变成“标配”。一方面,监管规则日益细化(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后强调“ESG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这些新规需要通过章程“落地”,而证代是最合适的“翻译官”;另一方面,投资者越来越看重“治理质量”,章程条款的“合规性”和“精细化”,直接影响融资效率和估值。我在今年帮一家AI企业做章程时,证代就建议加入“AI伦理委员会”条款(如“重大AI应用需经伦理委员会审核”),这个“前瞻性设计”不仅让监管眼前一亮,还吸引了关注“科技向善”的机构投资。可见,未来证代的价值,不仅是“合规把关”,更是“治理创新”。

另一个趋势是“数字化治理”对章程的影响。随着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公司治理正从“线下”转向“线上”,章程中可能需要加入“电子化表决”“智能信披”等条款。而证代作为“科技与治理的连接者”,能提前在章程中预留接口,比如“股东大会采用线上投票方式,需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信披系统需对接监管平台”,避免技术迭代带来的“合规滞后”。我在帮一家跨境电商企业做章程时,证代就提出“建立区块链供应链溯源系统,确保信披数据真实”,这个“技术条款”后来被保荐机构评价“具有行业前瞻性”。

最后,随着“ESG投资”的兴起,章程中“非财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将凸显。比如“碳中和目标”“员工权益保护”“供应链合规”等,这些内容虽非强制,但却是投资者判断公司长期价值的“关键指标”。而证代作为“ESG信息披露的推动者”,能将这些内容写入章程,比如“公司每年制定ESG报告,披露碳排放数据、员工培训投入、供应商合规情况”,让ESG从“附加项”变成“必修课”。我在今年参加“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时,多位专家都提到:“未来,公司的‘章程质量’将决定‘资本青睐度’,而证代是章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总结与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股份公司注册时,证券事务代表不仅需要参与公司章程制定,而且应“深度参与”。这既是法律合规的“硬要求”,也是治理优化的“软需求”,更是保护股东权益、规避监管风险的“必选项”。从法律定位看,证代是证券事务的专业执行者,参与章程制定能将监管要求内化为公司规则;从治理优化看,证代能衔接“三会运作”,提升治理效率;从信披合规看,证代能细化信披条款,避免“踩雷”;从股东权益看,证代能设计人性化机制,提升股东体验;从实践痛点看,证代参与能避免“拍脑袋”决策,降低合规成本;从案例对比看,参与章程制定的公司,治理更规范,融资更顺利;从未来趋势看,随着监管趋严和投资者成熟,证代的价值将进一步提升。 给创始人的建议是:别把证代当“工具人”,而要当“治理伙伴”。在章程制定阶段,主动邀请证代参与,听取其专业意见;在章程修订时,赋予证代“提案权”,确保规则与时俱进。给证代的建议是:既要“懂规则”,也要“懂公司”,用“案例”和“数据”说服创始人,用“创新”和“细节”提升章程质量。记住:一份“好章程”,不是“写出来的”,而是“磨出来的”,而证代,正是那个“磨刀人”。

加喜财税秘书的见解

在加喜财税秘书14年的注册办理经验中,我们始终强调“章程是公司治理的‘第一道防线’,而证代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我们见过太多因章程条款模糊导致的“后遗症”——有的企业因“信披条款”缺失被监管处罚,有的因“股东权利”条款设计不合理引发股权纠纷,有的因“治理流程”条款不完善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因此,我们建议客户:在股份公司注册阶段,务必让证代深度参与章程制定,我们甚至会提供“章程合规性清单”,涵盖“三会运作”“信披义务”“股东权益”“ESG框架”等8大类64项细节,确保章程既合法合规,又贴合企业实际。我们相信,前期“多花1%的时间”打磨章程,能为企业节省“未来99%的合规成本”,这不仅是专业服务,更是对企业长期发展的负责。

加喜财税秘书提醒:公司注册只是创业的第一步,后续的财税管理、合规经营同样重要。加喜财税秘书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税务筹划等一站式企业服务,12年专业经验,助力企业稳健发展。